区块链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智能管理系统、数据管理软件的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网站建设;网络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应用;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银行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电话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业务,凭银行委托协议开展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信息)。(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征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开展企业信用评估、咨询。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