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旅游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贸易咨询、策划创意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专业化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承包;维修计算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服装;租赁视频设备、照相器材;电影发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发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