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制作与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产品设计;打字复印;销售电子产品、文化用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不含电动自行车)、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照明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租赁机械设备;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翻译服务、礼仪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调查;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租赁灯光音响设备、照相器材、服装、影视道具;舞蹈培训、美术培训、声乐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制作与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