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电影摄制;电影发行;互联网信息服务;文艺创作;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舞台表演艺术指导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摄影服务;销售体育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电影发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