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铁路、电力、印刷、纺织、环保、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冶金矿产、公共事业、现代农业、公寓酒店配套设备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不动产租赁或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技术;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以上须经国家专项审批的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载明项目为准,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