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持相关许可证经营);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 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软件开发、设计;动画设计; 影视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及推广;市场调研;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翻译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 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