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污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装饰材料、家用电器、智能家居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活动板房搭建;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环保工程;园林工程;污水处理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空气检测、治理;污水处理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餐饮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