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以承接服务外包的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网站建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代理、发布广告;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票务代理;航空机票销售代理;销售:农产品、体育用品、健身器材、服装、鞋帽、箱包、文化用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