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为机构用户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支持,企业商业信用调查,企业征信业务(以上不含个人征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软件的技术开发;接受金融机构和合法机构委托以服务外包的方式进行电话通知服务(不含限制项目),以合法手段从事银行委托和合法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电话通知服务,对消费贷款及其他贷款业务的逾期户进行电话提醒、通知服务及合同违约提醒通知服务(凭银行与该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经营);为企业解散提供清算服务及相关咨询(不含审计业务);教育培训(不含与学历教育有关的培训、文化课程辅导培训);二手车销售;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不含金融租赁活动);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提供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数据处理信息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