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建筑工程造价咨询;财务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接受银行合法委托,以合法的方式对信用卡逾期客户进行电话通知服务;汽车、计算机的销售;汽车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提供代驾服务;网络技术开发。(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拖车救援服务;机动车停放服务。(具体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