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开展企业信用评估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受银行委托以合法手段从事银行信用卡、消费贷款及其他贷款业务的逾期提醒催缴催收服务及合同违约提醒通知业务;(凭银行与该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经营)为机构用户提供信用信息支持;企业征信及相关业务;信用风险管理服务与咨询;信用风险管理平台软件的技术开发;企业投资策划咨询;商业信用调查;数据库管理、数据库服务;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服务;保付代理(不含金融项目);投资项目策划;二手车销售;汽车租赁服务(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不含金融租赁活动);投资影业和文化产业(以上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物流信息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承办经批准的商务文化交流活动;打印及复印。;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