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有资金从事光伏发电、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酒店、健康养老产业、货物运输、市政基础工程、新型环保节能、文化产业项目投资;项目咨询服务;各类代理服务;技术咨询及转让;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服务。(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