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以上
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5年以上
经营时间
未报到/开业
纳税类型
0 万
实缴资本
山东青岛
公司地址
融资租赁业务(除金融租赁)及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转让优势: 变更快,法人不到场
经营范围
其他类型公司
企业管理,网站建设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小规模
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须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及银行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逾期户进行催收服务;汽车租赁;汽车销售;道路救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私募基金管理(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非金融、证券、保险类业务)、投资咨询(非证券、期货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出版物);接受银行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银行委托从事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银行委托从事知识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银行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逾期户进行催收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征信业务;区块链信息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智能设备技术开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汽油、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石脑油、石油醚、煤焦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苯 、粗苯、邻二甲苯、 间二甲苯、 对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2,3-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均三甲苯、丙烯、1-丁烯、2-丁烯、1,3-丁二烯[稳定的]、异丁烯、2-戊烯、环戊烯、1,3-环戊二烯、1,3-戊二烯[稳定的]、1,4-戊二烯[稳定的]、甲烷、乙烷、丙烷、正丁烷、异丁烷、环丁烷、正戊烷、2-甲基丁烷、2-甲基戊烷、环戊烷、壬烷及其异构体、甲醇、乙醇[无水]、甲基叔丁基醚、氢氧化钠、异辛烷、煤焦沥青、硝化沥青的批发无仓储(凭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润滑油、燃料油、沥青及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矿产品、建筑材料、建筑设备、机械设备、交通设备、钢材、五金、钢结构、纺织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撬装加油(气)装置销售;石油运输行业信息咨询。
【私募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创业投资、资产管理、创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需经中国证劵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须凭许可经营);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受银行委托提供信用卡缴费提醒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企业征信服务。经营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投标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接受银行机构委托从事银行信息技术外包、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银行知识流程外包;接受银行委托对信用卡透支户进出提醒、通知、催告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业务(不含金融租赁);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金融机构委托从事票据中介外包服务;银行及其他合法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用户及信用卡透支用户进行催收服务,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非融资性担保服务;融资租赁业务(不含金融租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票据中介外包服务;接受银行及其他合法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用户及信用卡透支用户进行催收服务;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