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接受银行及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车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催收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取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银行贷款事务代理;知识产权事务代理;网络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除培训)、技术转让;系统集成;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区块链研发、推广、应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