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经营项目:接受合法委托征集、利用企业信息开展企业信用管理、评估服务,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尾款如约偿付担保、原材料采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数字积分管理系统的开发、一卡通技术开发、智能管理系统、数据管理软件的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及网络平台软件、电子商务平台软件的技术开发;商务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信用风险管理平台软件的技术开发;投资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受银行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电话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业务,凭银行委托协议开展服务);汽车销售,二手车经纪、汽车租赁、提供代驾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呼叫中心业务;网站建设。
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