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环保、建筑、新材料、材料、新能源、建筑装饰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环保工程综合服务,城市垃圾焚烧成套设备,城市污水处理成套设备,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及其他环保产品;生产:木丝水泥板,木制品,门窗,五金,塑料制品,石材,环保材料的生产加工,模具制造;工程:承接环保工程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等
经营范围